徵信,徵信社,蒐證,女性外遇,婚姻挽回,偵探社,台北徵信社,捉姦,徵信社,偵探,外遇調查,徵信,外遇,抓姦,抓猴,離婚,私家偵探,尋人,中華警安徵信,女人徵信,婚前徵信,霹靂嬌娃徵信,徵信公司,跟蹤,尋址,徵信,徵信社,徵信,徵信社,徵信公司,徵信服務,私家偵探社,偵探社,偵探,女人徵信,女人徵信社,尋人,找人,找地址,外遇,監聽,竊聽,跟蹤,抓姦,抓猴,捉姦,捉猴,離婚,婚前調查,兩岸尋人,外遇徵信,大陸徵信,勞資糾紛,台商二奶,討債收款,工商調查,國際徵信,調查仿冒,台灣徵信論壇
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一
內政部明研商不在籍投票
(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9日電)為推動不在籍投票,內政部明天將開會研商修改總統、副總統選舉罷免法,初步修法方向為採移轉投票,適用對象不限,而且移轉投票範圍僅限國內。
內政部初步規劃,只要選民確定投票日當天無法在戶籍地投票,都可事先申請移轉至工作地或居住地投票,以選民方便為主,但移轉投票僅限國內。
至於適用對象,內政部原先規劃分階段施行移轉投票,因此列出選務人員、警察、軍人、學生、受刑人等適用對象。不過,中選會考量適用對象資格審核的複雜度,經與內政部協調後,內政部決定不再分階段施行,只要選民申請都可以適用。
內政部規劃只修改總統、副總統選罷法,未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,並以2012年總統大選為推動移轉投票的時間點。
若2012年總統與立委選舉合併舉行,考量立委選舉有73個選區,選務工作複雜,即使選舉合併舉行,內政部仍傾向以總統大選為實施目標。
不在籍投票分為通訊投票、代理投票、提前投票、指定投票所投票與移轉投票,內政部將優先推動移轉投票。移轉投票是指從甲地移轉到乙地投票。990929
文章來源: 中央社
推薦網站: 土地二胎, 繳款, 代墊款, 代償, 質押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