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

F16CD 航電系統較先進 我方持續提需求


馬總統今天上午在接見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時,再度表達希望美方出售F-16C/D戰機的立場。和空軍現有的F-16A/B型戰機相比,C/D型機的主要差別在發動機和航電系統,如果能夠修改操縱軟體,差別其實不大,不過F-16C/D型機軍售案,已經成為台美軍售關係的指標,加上現有F-5戰機已屆齡,我方因此一直希望美方能出售F-16C/D型戰機(繆宇綸報導)



F-16A/B和C/D型機的差別,主要在於發動機和航電系統。A/B型機使用F-100-P220型發動機,C/D型機則使用推力較大的P225或P229型發動機。

但對戰機整體性能表現來說,航電系統才是關鍵。空軍使用的F-16A/B型戰機,雖然已經是屬於「中壽期性能提升」MLU構型,但是電腦仍然採用類比式系統,在作戰資訊的連結和傳遞上,還是比數位式的C/D型機要慢;此外,C/D型機的對地攻擊模式,以及對地攻擊的武器種類選擇,也比A/B型機要多。空軍的F-16A/B型機可以投擲500磅和2000磅傳統炸彈、雷射導引炸彈,也可以發射魚叉反艦飛彈和小牛對地飛彈,但是C/D型機還可以發射高速反輻射飛彈HARM,以及聯合直攻彈藥JDAM,其中JDAM美國已經同意出售台灣改裝套件,A/B型機是否能透過修改軟體發射HARM,目前還沒有類似的例子。

在空用武器方面,A/B型機和C/D的差別並不大,都能使用響尾蛇、麻雀、以及AIM-120等空對空飛彈。嚴格地講,現有的F-16A/B型機,如果能提升航電系統和操縱軟體,和C/D型機的差別其實不大,但是對台灣來說,F-16C/D型機已經成為台美軍售關係的指標,加上現有F-5E/F戰機已接近壽限,在第三代戰機還沒有著落前,我方還是希望能取得F-16C/D,作為「二代半」戰機。

文章來源: 中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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