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李姓女子對教會長老與教友不滿,在部落格上影射李姓長老「神棍、假基督徒、上樑不正下樑歪」,李某向板橋地院提告要求30萬元精神賠償,法官刑事方面依妨害名譽罪,判李女8月徒刑,緩刑2年,民事判決需賠償10萬元;可上訴。
自稱曾任台北縣勞工大學勞工社副社長、目前無業的李女說,她在個人部落格
網頁所貼的文章與圖片,都是真實;但法官審理認為,李女未舉證她的說法屬實,難以採信。
曾任陸軍運輸學校校長、欣欣客運董事長的李姓長老主張,李女94年起參加教會活動,因對長老及教友不滿,遂在部落格張貼批評教會長老及教友的言論。李某說,去年6月,他從教友得知李女在部落格批評教會,加以勸導,希望李女停止,李女竟捏造他在教會歛財以及恐嚇她家屬。
文章來源: 自由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