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

全民國防「徵文、海報、動畫」徵選六月底截止


(軍聞社記者莊家宏台北三日電)九十九年全民國防教育「徵文、海報、動畫」創意徵選活動,即日起至六月卅日止展開報名作業(郵戳為憑),有意參加民眾可至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政戰資訊服務網(http://gpwd.mnd.gov.tw)下載報名表及相關資訊。



 今年全民國防教育徵文主題依組別區分,高中職組「全民國防之我見」、大專院校組「全民國防與國家安全」、社會組(含博、碩士研究生)「兩岸關係與全民國防教育」,作品種類分散文、論文兩類,論文需符合學術期刊注釋格式要求,已參加任何競賽入選的作品均不可參加比賽,每人限投稿一篇文章。

 海報類以「全民國防」為主題,內容須彰顯全民國防理念及內涵,激發全民參與熱忱,作品內容圖像為主、文字為輔,必須顯示「全民國防教育」圖徽,作業軟體以Photoshop、Illustrator或CorelDraw等相關繪圖軟體製作,檔案模式請儲存為CMYK模式,勿用特別色(金、銀及螢光色等),手工稿不予評比,每人參選作品以三件為限。

 另外,動畫類則以「國際情勢、國防政策、全民國防、防衛動員、國防科技」等五大教育主題,自選一項主題,每人報名以一件為限,作品須用Flash動畫軟體為主,可使用相關軟體輔助方式,配以旁白、音樂進行製作,格式一律為五百五十乘四百像素,長度在三分鐘(含)以內,並繳交電子檔,檔案內容含作品創作內容說明電子檔、作品Flash原始檔(*.fla)及影片執行檔(*.swf)。

 國防部表示,參賽者繳交的作品均須為個人創作,不可抄襲他人的作品,且須符合相關作品規範,凡未符合者,均以「不合格」退審,不予參加初、複審作業;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獲選作品爾後運用效益,參賽者均須填寫作品的「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」,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。評選成績公佈後,得獎作品的著作權為國防部所有,未獲選者恕不退件,著作人仍保有其個人著作財產權等權利。

文章來源: 軍聞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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