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

十月禁挖馬路令 民眾批不合時宜


〔記者潘杏惠/北縣報導〕台灣馬路挖不停,一再引發民怨,不過,依台北縣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及安全規範基準規定,10月適逢國慶日,一整個月期間,除非是搶修、重大或民生工程,一律停止開挖馬路,許多民眾痛批法令不合時宜。

有些工程總算發包 卻不動工

台北縣政府工務局解釋,此規定多年前即頒布,沿用至今,且全台許多地方政府也都有相關規定,依北縣自治條例規定,限挖日期除10月份,還包括農曆12月16日至1月15日的舊曆年。

許多民眾天天都得忍受馬路修修補補、一挖再挖,中和市一項工程拖了10幾年,日前好不容易完成發包,卻得拖到11月才能開工,民眾質疑為何不儘快在10月動工,才知道有上述限制。

包商解釋,法令過去即頒布,推測可能是10月適逢國慶日、台灣光復紀念日、蔣公誕辰紀念日,吸引許多歸國華僑、中外嘉賓觀禮,避免道路處處施工,讓貴賓們留下好印象,才會有此規定,沿用至今,施工單位配合辦理。

民︰已沒10月相關節慶活動

梁姓民眾痛批,現在都什麼時代了,台灣光復紀念日、蔣公誕辰紀念日也早就沒有相關節慶活動,不合時宜的法條,應加以修訂。

議員︰攸關民生不需全面禁

縣議員江永昌也說,為了國家的門面,幾條重要性的示範道路在特殊節日禁止開挖沒有問題,但全國有這麼多條道路,埋設網路、污水下水道管線、水管都攸關民生問題,各地方政府實在不必打腫臉充胖子。

文章來源: 自由

推薦網站: 酒店經紀, 酒店經紀, 酒店經紀, 打工, 兼職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