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,徵信社,蒐證,女性外遇,婚姻挽回,偵探社,台北徵信社,捉姦,徵信社,偵探,外遇調查,徵信,外遇,抓姦,抓猴,離婚,私家偵探,尋人,中華警安徵信,女人徵信,婚前徵信,霹靂嬌娃徵信,徵信公司,跟蹤,尋址,徵信,徵信社,徵信,徵信社,徵信公司,徵信服務,私家偵探社,偵探社,偵探,女人徵信,女人徵信社,尋人,找人,找地址,外遇,監聽,竊聽,跟蹤,抓姦,抓猴,捉姦,捉猴,離婚,婚前調查,兩岸尋人,外遇徵信,大陸徵信,勞資糾紛,台商二奶,討債收款,工商調查,國際徵信,調查仿冒,台灣徵信論壇
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
原民自治法 送立院審議
行政院原民會主委孫大川表示,「原住民族自治法」昨(二十三)日經行政院院會通過,將送請立法院審議,該法是原住民自治的一小步,卻是台灣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大步。
我國目前登記原住民族人口已突破五十萬人,全國共分十四個原住民族,依「原住民族自治法」草案,未來擬分為十四個原住民族自治區,且為跨縣市並與目前各縣市行政區重疊,各自治區政府最高行政首長為「主席」,地位等同縣市長,各自治區並設議會。自治區主席與議員均具有公務員身分,其俸給、權利義務等比照縣市長、縣市議員。自治區主席與議員任期均為四年,但自治區主席連選得連任一次,議員則可連選連任。
依據草案,雖對自治區議員名額規定人口在一萬人以下者,不得超過九人;人口超過一萬人而在五萬人以下者,不得超過十三人,但實際情況為部分原住民鄉原、漢混居,甚至漢多於原,例如台北縣烏來鄉設籍之原住民約占四成五,漢族則占五成五;台中縣和平鄉原、漢設籍人口則約為四比六,漢人反而較多,因此自治區議會議員之名額恐仍須考量族群分布實際情況。
文章來源: 台灣新生報
推薦網站: ed hardy, christian audigier, 台北慶生, 台北美白針, 台北酒癮戒治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