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14日 星期二

勞委會:工讀生權利同一般勞工 雇主勿違法


暑假學生打工旺季,勞委會提醒,工讀生權利與一般勞工相同,呼籲事業單位應遵守勞動基準法令相關規定,勞委會在暑假期間將不定時、不定點進行突擊勞動檢查,以了解事業單位僱用工讀生的情形。

(黃悅嬌報導)

勞委會表示,工讀生進入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公、民營事業單位打工,其工資、工時、休息、休假、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等,都應依勞基法規定辦理。部分雇主誤以為暑期工讀生不是正式員工,所以常有薪資給付未達基本工資、薪資給付不足、未依法給付加班費、未投保勞保及未提撥勞退金或宣稱試用期間不給薪等違法情事發生,影響工讀生的勞動權益。

為維護工讀生的勞動權益,勞委會規劃於暑假期間進行不定時、不定點的突擊勞動檢查,以了解事業單位僱用工讀生的情形。若有違法情事,勞工可就近向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或向勞委會專線(0800-085151)申訴,經查違法屬實者,除限期改善外,並將依法處罰,決不寬貸。

文章來源: 中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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