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

運將開車看電視打手機 老外嚇破膽


台北國際電腦展才剛剛結束,來台採訪的國外記者發現台灣計程車司機邊開車邊看電視,甚至打手機,嚇得拍照PO上網,直呼能存活下來「簡直就是奇蹟」;運將則喊冤說,電視是開給客人看的,自己只有停車休息才會看電視。根據規定,開車看電視雖然無法可罰,但打手機就屬於危險駕駛,依法得開罰3千元。



台灣不少計程車司機會在車上裝螢幕看電視、DVD,有外國記者來台採訪搭小黃時,看見運將邊開車邊看電視,甚至打手機,嚇得拍照放上網,直說自己能存活下來簡直是個奇蹟。

計程車司機李先生說,「給客人看比較多,開車看電視變成意志力不集中。」運將喊冤說,他們頂多停在路邊才會看個電視休息一下;其實,除了開車看電視等於拿命開玩笑外,還有許多危險動作,就像電影情節一樣在真實生活上演。

依法規定,開車打手機屬於危險駕駛,開罰1到3千元,至於不少人會看電視、看導航甚至吃東西、化妝,雖然沒有罰則,但警方表示會加強宣導,畢竟行車安全是第一考量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許敬柔、蔣紀威)

文章來源: NOWnew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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